管理学院研究生科关于使用致远楼有关教室的管理规定
为提高管理学院致远楼有关教室的使用效率,加强相关设备的有效管理,根据2013年4月29日院党政联席会议关于致远楼部分教室由院研究生科统一管理的决定,特对有关教室的使用规定如下:
一、管理学院致远楼的210、310会议室以及214、409、501、512教室原则上优先满足我院普通研究生、工程硕士和农推硕士的培养使用;
二、院属各科室、各系和各中心及我院教师因公需要临时使用时,需到研究生科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明确责任人,并由研究生科根据教室使用情况统一协调安排,开具使用通知,由门卫统一开门方能使用;
三、在使用中有关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者(或责任人)应及时联系研究生科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维修处理,否则相关损失由使用者(或责任人)承担;
四、在使用中有关设备如因人为原因损坏或丢失,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210和310会议室在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统一安排使用的时间段以外,院党政领导可直接安排门卫开门使用。
管理学院研究生科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