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是学校常规教学的重要组成部份,为加强对学验教学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为教学提供服务,特制定以下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如下:
(一)实验教学计划
1、管理学院各系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计划应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管理学院教务科和实验中心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中心应根据管理学院各系教学大纲、教材和各系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硬件、软件和实验材料的购进与置备,硬件、软件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实验教师要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实验教案,编写《课程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中心并检查所用硬件、软件和实验材料的准备情况,试作好实验准备,做到“胸中有数”。
2、实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实验安全培训。
3、实验中心人员与实验教师共同在实验室按照《课程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积极准备实验。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及时进行实验总结,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评价,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三)实验教学的评估与考核
1、实验开出率考察,统一使用规范的表式,包括:《实验登记表》(由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
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核,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
3、对学生的考核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及可行性、可信度原则。
4、对教师的考核除通过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案、实验指导书和实验登记表外等,还可用表格进行调查。
5、所有考核的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应作为实验教学资料汇入教学档案。
管理学院实验中心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