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集中交汇点,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及《贵州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修订)》(贵大党发〔202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增强学生母校情结,督促导师不断学习、拓展专业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本科生导师”,是指针对实行学分制的普通本科学生,以其学习和学术指导为核心,兼顾学生生活、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的兼职教育工作者。本科生导师根据其所指导本科生的学习阶段和指导内容的侧重点分为学业导师、专业导师和论文导师三种类型。
(1)学业导师:对一年级本科生进行学业先导;
(2)专业导师:对二年级至四年级本科生进行专业引导;
(3)论文导师:对四年级本科生进行毕业论文指导。
一、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烨 周莉莉
副组长:李本光 邓 琳
成 员:王 婷 许为宾 王美强 刘遗志
陈 颖 吕 凡 赵元媛 车婧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作为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
二、导师聘任
1.所有获得高教系列职称并受聘担任教学科研岗位的教师均须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担任本科生导师的,应向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批准。
2.本科生导师的选聘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
(1)学业导师
以一年级本科生班级为单位配备,每个班级配备2~3名学业导师,学业导师由各系向学院推荐,学院选派,阳明学院聘任。
(2)专业导师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为二至四年级本科生配备专业导师。各系根据导师任职资格提出拟聘导师名单并向学生公布,经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各系统筹后确定师生双选名单上报学院。为保证指导效果,每名专业导师每年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 人。师资不足的系可适当放宽限制,但需报学院,学院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后组织实施。学院应将拟聘任的论文导师及所指导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未及时报备的聘任名单无效。
(3)论文导师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为四年级本科生配备论文导师。各系根据导师任职资格提出拟聘导师名单并向学生公布,经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本科生的论文导师与专业导师可以为同一人。为保证指导效果,每名论文导师每年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8人。师资不足的系可适当放宽限制,但需报学院,学院上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后组织实施。
3.导师实行聘任制,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分阶段、按需求为学生配备学业导师,专业导师和论文导师。聘期内导师确因特殊情况或不能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可选择更换或撤换。聘期内终止聘任或聘任变动需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三、导师的工作职责
本科生导师工作的重点是通过指导,使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情况,因材施教,充分利用各种教学场合和教育机会,从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对学生施行全过程的教育与指导,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1、学业导师工作职责
(1)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按照学校全面推进通识教育的教育教学方案,实现培养目标。
(2)帮助学生尽快完成从中学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变,尽快融入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学生尽快明确学生个人未来职业生涯规划。
(3)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指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适应大学学习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并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
(4)引导学生了解专业方向,培养学生专业兴趣,引导学生树立稳定的专业思想。
2.专业导师工作职责
(1)引导学生端正专业思想,指导学生了解本专业的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前沿信息、发展形势和就业趋势,了解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学业要求,为学生推荐专业学习课外辅导书籍,激发学生的专业认同感和学习兴趣,提高学生专业水平。
(2)指导学生制订学业计划和课程修读方案,鼓励和引导学生个性化发展。
(3)以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素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开展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探索,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借助导师的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加强对学生的创业辅导,积极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新思维,为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4)针对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的特点进行指导。对二年级学生重在帮助他们学生树立专业观和打牢专业基础;对三、四年级学生则重在培养专业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学生专业发展方向选择、毕业授位、报考攻读研究生及就业创业等进行相应指导和帮助。
(4)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活动,开展课外读书活动和实践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参与各类竞赛活动,并为有志继续深造的学生提供方向指导。
3.论文导师工作职责
(1)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学生的科研素养。支持学生进入导师实验室,培养学生创新实验能力。鼓励学生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研究,指导学生撰写学术论文。
(2)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学生的科研素养。支持学生进入导师实验室,培养学生创新实验能力。鼓励学生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研究,指导学生撰写学术论文。
(3)为学生介绍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方法和研究方法,给学生推荐、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或写作提纲。
(4)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研究、上机运算、论文撰写、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
(5)指导学生阅读外文文献,鼓励导师指导学生完成一篇或更多的外文文献翻译习作。
(6)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初稿,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7)完成答辩前毕业论文(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审查,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语,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和应用价值等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对导师的要求
1.本科生导师工作须有计划、有详细记录、有详实总结。每学期末应向阳明学院(学业导师)和学院(专业导师和论文导师)提交工作总结,并对所指导学生做出评价。
2.每学期期初、期中和期末须与学生见面交流,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集体指导不少于 5 次,对每个学生的个别指导不少于 3 次。对有特殊学业需求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指导。
3.导师应协助配合教务等部门做好相关的教学管理工作。学业导师应积极参加相应班级的导师辅导员联席会议、导师培训活动和工作例会,并及时向阳明学院和学院反馈导师本人以及所指导班级学生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4. 所有学术学科带头人、一流学科特区人才、正高职称教师、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本科生导师,每年必须指导本科生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或申请发明专利或指导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科认定赛事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2.每学期开学初与导师联系,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业等情况,并根据导师的指导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
3.主动认真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4.自觉遵守有关管理制度。
5.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六、导师的管理与考核
1.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负责本科生导师的聘任、考核和管理工作,并对聘任导师进行专项业务培训。
2.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纳入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学业导师的考核由学院和阳明学院共同考核,考核细则由阳明学院制定;专业导师和论文导师的考核由学院负责,考核细则由学院制定。考核方法采用学院考评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考核导师履行职责情况和指导学生实际效果。本科生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之一。
3.学院每年评选“优秀本科生学业导师”、“优秀本科生专业导师”和“优秀本科生论文导师”,对本科生导师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比例不超过本科生导师总数的10%。被评为优秀本科生导师的教师,在岗位评聘、省级“金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等荣誉评定时给予关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在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时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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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