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4﹞4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2025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为加强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队伍建设,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导师岗位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博导是指导博士生的第一责任人,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导师能力。
2.申请者应符合《贵州大学校内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贵州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贵大研〔2024〕23号)中相关要求。
3.近三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研究生导师:
(1)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行为;
(2)申请者或指导的研究生出现科研、学术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3)申请者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质量问题的(包括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贵州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出现“不合格”或者“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等情况)。
(二)申请博导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教授职称,首次申请博导岗位的申请者须具有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研究生的经历。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和集刊)或与本学科相近的SCI/SSCI三区期刊(SCI采用中科院大类分区升级版、SSCI采用JCR最新版、不含曾被或正被中科院预警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对于无通讯作者的人文社科类期刊,若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为所指导研究生,导师为第二作者,则视第二作者为通讯作者。
3.近三年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且有在研课题;自然科学类年均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年均到账经费3万元以上。
二、工作程序
(一)依据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制定本博导岗位申请条件、实施细则及年审工作方案,并在管理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须根据本通知要求及年审工作方案,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博导年审信息材料。经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审核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本院年审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学术型的导师,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博士招生单位申报学术型博导岗位,且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下的1个二级学科申请博导岗位。
(二)学院严格按照《贵州大学校内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贵州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贵大研〔2024〕23号)文件要求,对博导年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
(三)申请人如在本次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博导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学院在博导年审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把关。
四、时间安排
学院于2024年9月30日前公示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标准、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在2024年10月8日前,请有意向申报2024年博导资格的老师们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博导年审信息材料。
各博士培养单位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从系统导出的《2025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及博导岗位年审方案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并将本单位博导岗位年审方案电子版及审核结果公示的网页截图发送至邮箱(dgo@gzu.edu.cn)备案,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并公布。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贵州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仅校外兼职博导填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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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