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支援贵州大学的教育事业,鼓励贵州大学的研究生奋发学习,帮助来自边远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在今后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并以此唤起社会各界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更多关爱,经香港电视北大助学基金会和贵阳市政协引介,香港道德会出资60万元在我校设立“香港道德会贵州大学助学金”,并委托香港北大助学金基金会负责与我校实施具体工作,现根据“香港道德会贵州大学助学金”协议及我校实际情况,将2013年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2、2013级全日制学历教育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中的贫困生。
二、资助名额:
共100名研究生,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资助金额
3000元/年·人
四、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需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相关有效证明),其家庭总收入不足以支付申请人完成学业(由研究生父母所在单位或原家庭居住地政府或有关单位出具相关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刻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
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本年度未获得任何社会资助;
4、2011-2012学年未获得过“香港道德会”资助且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
五、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贵州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香港道德会”贵州大学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加盖审核部门公章)及书面申请书一式两份,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初评、推荐,并在院内公示,公示期满后,于2013年11月6日12:00前将推荐人申请材料、申请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按困难程度先后排序,电子档提交至sizhengban@yeah.net)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政科,逾期或不上报视为放弃推荐;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报香港道德会审核,最终确定受助研究生名单。
六、评选原则及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除申请人学业成绩外,还须特别注意对申请者个人品德修养的考察;
3、评选结果要进行公示;
4、培养单位负责对受助研究生进行跟踪管理,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助,追回资助款项,并根据情况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七、受助研究生应履行的义务
1、树立诚信意识,如实提供成绩单、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学习生活总结等相关材料;
2、自发组织开展或参加服务社会为主题的相关公益活动,树立乐于奉献的精神和服务社会的意识;
3、积极配合学校、培养单位完成“香港道德会”贵州大学助学金评定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康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1-3621092
附件:
1、2013年度“香港道德会”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香港道德会”贵州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3、贵州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4、2013年“香港道德会”助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研究生)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2:贵州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